专业名称 | 面试内容 | 面试时间 | 面试地点 |
音乐表演 | 1.考生专业汇报(内容自备,声乐演唱一首或器乐演奏一首任选一项,不超过7分钟。声乐演唱可选择电子音乐伴奏(U盘自备)或清唱,器乐演奏考试环节一律是无伴奏的独奏)。60分 2.五线谱视唱一条(两个升降号之内,现场抽题)。40分 | 音乐南楼报告厅 | |
舞蹈表演 | 舞蹈作品展示(内容自备,不超过2分钟,自备只存储考试作品伴奏的u盘)。100分 | 舞蹈楼105 | |
表演 | 1.文学作品朗诵(自备小说或散文或台词片段,不可播放背景音乐及音效,不超过3分钟)。40分 2.专业能力展示(内容自备,声乐或形体或单人小品或单人戏曲片段等,自备只存储考试所需伴奏的U盘,不超过3分钟)。40分 3.考官提问(不超过5分钟)。20分 | 戏剧楼104 |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 1.新闻播报(自备稿件,不超过1分钟)。50分 2.模拟主持(内容自备,不超过2分钟)。50分 | 播音楼201 | |
绘画 | 1.考生代表作品展示介绍(制作PPT汇报,要求在PPT中展示不少于3件代表作品,作品解说言简意赅,不超过5分钟)。40分 2.专业知识考核(考生抽取考题进行专业知识答题。考题类型为作品分析,不超过10分钟)。40分 3.考官提问(不超过5分钟)。20分 | 美术楼314 | |
视觉传达设计 | 艺术设计楼403 | ||
数字媒体艺术 | 艺术设计楼401 |
备注:
1.考生须于12:30到达面试地点;
2.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;
3.在不影响成绩评判的前提下,考官可打断考生考试;
4.面试成绩为考官组成员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值为考生成绩(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)。考核满分为100分。录取时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,依次录取。考核成绩不及格(低于60分)者面试不通过;
5.整个面试过程中,不允许考生透露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;
6.面试过程中全程录像。
监督电话:0551—64400186,招生办电话:0551—644004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