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舞蹈系:
按照教学计划安排,2016级舞蹈表演专科毕业班级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将于第12周(11月19日)结束。为妥善做好该班级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,依照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》(院政秘教[2015]15号)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 组织领导
音乐舞蹈系主任是本次期末考核组织工作的总负责人。具体责任包括:组织课程考核方式的审核、课程考核安排、命题命卷的培训及组织试卷评阅、装订、成绩审核及报送等工作。
二、 时间安排
1、 课程考核实施方案
请音乐舞蹈系汇总部门本学期16级舞蹈表演专科毕业生班级的《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》并填写汇总表(附件1),将各课程考核方案及汇总表的纸质文档(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)和电子档于11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陈虹老师处。
2、 课程考核
16级舞蹈表演专科毕业班级本学期所有课程考核于2018年11月19日—23日进行,由开课单位具体负责组织。请严格依据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》及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实践类课程考试办法及评分规则》(教字[2015]8号),结合课程考核要求,做好考核的安排及组织工作,并统一填写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届专科毕业班毕业考核安排表》(附件2),并将纸质文档(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)和电子档于11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陈虹老师处。
三、 考核要求
1、 把握考查课、实践课考核“量”的要求,实际考试时间不得少于安排时间的3/4。
2、 控制监考教师人数,需现场评分的实践课原则上安排3-5人;其它考核一般每场安排2人。
3、 采用实践方式考核的课程,授课教师应事先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并报所在系部备查。课程考核方案的内容应包括:考核内容、考核时间、要求和评分细则等。
4、 严格按照本部门提交的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届专科毕业班
毕业考核安排表》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。考核时间、地点或监考评委如有调整,应提前1天书面报教务处备案。
5、 教务处将组织对课程考核情况进行随机检查。
四、 制卷工作
1、 凡采用试卷形势进行考核的课程,请按照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》的要求,组织相关教师命题、命卷,一律采用闭卷考试。
2、 命题教师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(详见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“资料下载”——“期末考试命题相关模板”)提交以下材料: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、送印表;试卷A和试卷B;试卷A和试卷B的答题纸;试卷A和试卷B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3、 请安排专人对命题教师提交的试卷、答题纸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审核把关,并在《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、送印表》上签署意见。
4、 审核通过的试卷(文档和电子档),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于2018年11月15日前汇总报至陈虹老师处。
五、 批阅试卷和报送成绩工作
1、 批阅试卷
阅卷教师须按照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》的相关要求批阅试卷。
2、 报送成绩
授课教师登录“教学与学生管理”系统,按所授课程《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》成绩构成要素比例,录入学生成绩。过程性成绩须于2018年11月19日24:00前在授课班级公示后录入系统,逾期系统将不接受过程性成绩录入;期末考试成绩须与2018年12月10日24:00前录入系统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六、 试卷装订及存档工作
1、 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,总结本次考试情况,并于2018年
12月10日前将试卷移交至课程所属教学系部。经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审核后,按试卷封面目录顺序装订试卷。
2、2018年12月20日前,请将装订成册的试卷移交给教务处存档。
附件:
2、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届专科毕业班毕业考核安排表》
教务处
2018年10月30日